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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1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政策支持:
        (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筑类资质资格电子审批系统,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积极开展试点,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等级设置,并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可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授予具备条件的大型骨干建筑业企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和技能培训鉴定资格。(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建立建筑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我省建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建筑类企业授信和贷款额度,开展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等为抵押和以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为质押的贷款业务。对我省建筑企业在省内外承接政府投资(含政府投资占主体)项目,凭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可在我省开户银行申请贷款。支持具备条件的建筑企业上市。(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三)实施创新创优奖励。对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省绿色建筑资金奖励标准予以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项目,纳入节能环保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予以支持。对取得特级总承包施工资质或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施工企业,注册地政府应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推行优质优价,对获得鲁班奖、中州杯奖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对施工企业分别按含税工程造价的3%不超过1000万元、1.5%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对监理企业分别按监理服务费的5%、3%给予奖励,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获奖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时享受加分奖励,项目负责人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可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将BIM技术应用列入《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创新指标加分项目,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在评标中予以加分,应用BIM技术的项目优先申报中州杯奖。我省建筑企业在省外、境外获得的荣誉在招投标时予以认可。(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建立建筑企业总部基地,对将总部迁入我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按照我省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办法予以奖励,并优先满足企业用地、融资、人才保障等方面需求。对总部设在我省、年产值超百亿元的特级建筑企业和综合甲级设计企业,支持各地将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按工业用地性质予以安排。建立政府与总部企业沟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优化服务环境,增强企业根植河南的信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